知识产权声明
AI创作孵化智航方舟平台尊重并依法保护各方合法知识产权。本声明就平台上的作品、商标、专利、AI生成内容等知识产权事项作出清晰界定,同时建立便捷的版权投诉与快速响应机制。
知识产权声明
一、平台知识产权归属
1.1 权利标的范围
AI创作孵化智航方舟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运营方")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合法采购、授权受让等方式取得的,与本平台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均依法归运营方所有或由运营方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与处分权。前述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的客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 (1)平台系统与代码:本平台的官方网站、移动端APP、桌面客户端、小程序、后台管理系统、API服务接口等全部软件产品的源代码、目标代码、二进制文件、算法逻辑、数据库结构与表设计、数据模型、代码注释与技术文档等,无论以何种载体或形式呈现。
- (2)UI/UX设计与交互方案:平台全部页面的视觉设计、图形用户界面(GUI)、页面布局结构、色彩搭配方案、图标与按钮样式、交互动效设计、用户体验流程与交互逻辑、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S)等设计成果。
- (3)算法模型与AI引擎:平台自研或享有合法使用权的AI基础模型、行业大模型微调版本、AI Agent推理引擎、Prompt优化算法、推荐算法、搜索引擎算法、内容审核算法、风控模型算法、图像识别与文本相似度检测算法等全部算法、模型、权重、参数及相关训练数据的处理方案。
- (4)数据资产与数据库: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合法积累的匿名化、脱敏后的作品特征数据库、用户行为特征数据库、行业知识库、Prompt提示词库、素材标签库等经过独创性选择与编排形成的数据库集合,运营方对其作为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
- (5)品牌与视觉元素:平台品牌的文字标识、图形LOGO、标识组合、品牌口号、品牌宣传语、吉祥物设计、专属色彩搭配、字体与版式规范等全部品牌视觉元素。
- (6)运营内容与文案:平台官方发布的全部运营文案、新闻稿件、行业白皮书、研究报告、帮助文档、用户教程、产品介绍资料、营销推广文案、活动策划方案、FAQ问答内容等。
- (7)音视频课程与课件:平台官方自营的全部AI培训课程的视频、音频录播内容、直播回放、课件PPT、教案讲义、作业题目、参考答案、实操案例素材等。
- (8)商业方法与运营模式:智航方舟(Open·Partner·Create)协作共创模式的具体运营流程、任务撮合交易机制、会员成长体系、孵化加速流程、分润结算规则等具有独创性的商业方法与运营方案(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1.2 保护法律依据
上述全部平台知识产权客体,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国际公约框架下的以下法律、法规的全面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保护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视听作品、音乐作品、计算机软件、汇编作品等各类作品的著作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保护平台已申请或已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保护平台已注册及正在申请中的所有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平台的商业秘密、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商业模式、数据权益等,禁止各类混淆行为、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门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进行特殊保护;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作品在信息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权进行保护;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中国加入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
1.3 禁止侵权行为
未经运营方或相关权利人的事先书面明确授权许可,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无论商业性还是非商业性)对上述平台知识产权客体实施以下任一行为。如有违反,运营方将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合理维权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运营方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1)对本平台网站或APP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复制、镜像、爬取、采集,或在其他网站上搭建与本平台实质性相似的界面、功能或服务;
- (2)对平台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进行反编译、反汇编、逆向工程、逆向分析、剥离提取模型权重与参数,或通过抓包、调试等方式获取API接口协议并另行调用;
- (3)通过网络爬虫、数据采集工具、脚本自动化程序等方式,未经授权大规模批量抓取、下载、存储平台展示的作品数据、用户公开信息、任务信息等数据资产,用于竞品分析、训练自有模型、搭建竞争性服务或任何其他商业用途;
- (4)擅自使用、仿冒、复制平台的LOGO、商标、品牌名称、宣传语、品牌视觉元素,用于自有产品宣传、误导公众混淆其与运营方之间存在合作/赞助/关联关系;
- (5)未经授权擅自转载、复制、传播、出版、改编、翻译、注释平台运营的文章、教程、报告、课程课件等文字与音视频内容,用于盈利或非盈利目的;
- (6)其他任何侵犯平台合法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二、商标与标识
2.1 商标注册与所有
"AI创作孵化智航方舟平台"中文品牌名称、"智航方舟"、"OPC+"、"OPC共创"、"共创实验室"、"Open·Partner·Create"等文字商标,以及平台图形LOGO(由同心圆及渐变色圆点构成的专属图形标识)、平台吉祥物图形标识、平台文字加图形的组合商标等,均为运营方【北京欧普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申请注册或已获得核准注册的注册商标或未注册驰名商标(以下统称"本平台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类别覆盖但不限于:第9类(计算机软件、APP、可下载的电子出版物)、第35类(广告宣传、商业管理、在线市场、替他人推销)、第41类(教育培训、组织活动、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娱乐服务)、第42类(计算机编程、软件设计、网站设计、云计算服务、人工智能服务)、第45类(在线社交、法律服务)等全部与平台业务相关的国际分类。
2.2 域名与网络标识
以下全部互联网域名及社交媒体账号官方标识均归运营方合法注册所有,受《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任何个人或第三方不得擅自抢注、仿冒、使用与本平台域名混淆近似的域名,不得恶意抢注与本平台品牌名称相同或近似的社交媒体账号:
- 顶级域名:opc-platform.com(主站域名)、opc.ai(AI业务专用域名)、opccollab.com(海外备用域名);
- 国内子域名:www.opc-platform.com、www.opc.ai、创作者域名 creators.opc-platform.com、培训培训域名 training.opc-platform.com、任务任务域名 tasks.opc-platform.com、孵化孵化域名 incubation.opc-platform.com、开发者开放平台域名 open.opc.ai 等;
- 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智航方舟平台"、视频号"智航方舟"、微博官方账号"@智航方舟平台"、抖音官方账号"智航方舟"、Bilibili官方账号"智航方舟平台"、小红书官方账号"智航方舟"、GitHub官方组织"OPC Platform"等,均带有官方认证蓝标/金标标识,凡未带官方认证标识的同名账号均非官方运营。
2.3 商标使用规范与禁止
任何未经运营方书面授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在商品、服务、包装、宣传材料、网站、自媒体、出版物、商业活动等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实施以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 (1)在与本平台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相同或同类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本平台商标完全相同或视觉/听觉上构成近似、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商标、服务标识、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店铺名称、网站名称等使用;
- (2)在与本平台服务不同类但具有关联性的服务上使用本平台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认为该服务与运营方存在关联、赞助、合作关系,从而可能损害运营方利益;
- (3)将本平台商标文字或近似文字抢注为域名、社交媒体账号名、搜索引擎关键词,通过竞价排名、自然搜索等方式截留流量、误导用户跳转;
- (4)将本平台商标进行变形、丑化、贬低性使用,或在违法违规、低俗色情、损害国家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场合使用本平台商标,损害平台品牌声誉;
- (5)在自有产品或服务中使用本平台商标进行虚假宣传,虚构其与运营方存在战略合作、官方授权、投资入股等不存在的关联关系,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
如运营方发现上述任何侵犯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发送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向域名注册机构和社交平台投诉要求注销/封禁账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查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等一切必要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平台合法商标权益与品牌声誉。
2.4 授权使用
本平台商标的任何合法授权使用,必须以运营方与被授权方签署书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为前提,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商标种类、许可方式(独占/排他/普通许可)、使用商品/服务范围、使用地域、使用期限、许可费用、质量标准、监督机制、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后的清理义务等核心条款。获得书面授权后的被授权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规范使用本平台商标,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不得擅自将商标再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可能贬损、损害品牌形象的方式使用商标。授权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被授权方应立即停止所有商标使用行为,并在合理期限内销毁或清除所有带有本平台商标的物料、页面、包装、宣传品等。
对于平台官方合作伙伴(如认证服务商、合作培训机构、联合活动主办方等),运营方会通过品牌中心提供统一的《品牌视觉使用规范手册》(Logo使用最小尺寸、安全间距、配色方案、背景限制、禁用场景等),合作伙伴必须严格遵守手册中的规范要求使用本平台商标,运营方品牌部门保留对其使用场景的事前审核权和事后监督权,发现违规使用有权立即撤销授权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用户上传与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
3.1 权利保留与合法性保证
平台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对于其原创创作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如受让、被许可、继承等)取得完整权利后,通过本平台上传、发布、展示、传输的内容(以下统称"用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小说、脚本、文案、文章、评论、AI绘画、摄影图片、插画、设计作品、UI设计、Logo设计、短视频、Vlog、短剧、直播回放、音乐、音效、配音、代码、程序、Prompt提示词、数据集、教程资料、案例文件等,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平台其他规则的前提之下,用户依法享有该用户内容的相应著作权或其他合法知识产权与相关权益。本知识产权声明的任何条款,均不视为运营方对用户原创内容合法权利的任何剥夺或受让。
用户在上传、发布用户内容前,应当自行进行严格的权利审查和合规审查,并向运营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合法性保证:
- (1)原创性保证:用户内容为用户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不存在抄袭、剽窃、复制、篡改、洗稿他人作品的情形,具备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
- (2)权利完整性保证:用户对该用户内容享有完整、合法、无瑕疵的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如为合作作品已取得全部合作作者的书面同意,如为委托作品或职务作品已取得委托方或雇主方的合法授权或许可,不存在任何权利质押、权利查封、权利受限等权属瑕疵;
- (3)第三方权利保证:用户内容及其上传、发布、使用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等任何合法权益;如用户内容中使用了他人的肖像、姓名、声音、作品片段、素材、字体、背景音乐等,均已事先取得权利人的明确书面授权或许可,并在平台要求时能够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
- (4)内容合规保证:用户内容本身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淫秽色情、煽动仇恨歧视、赌博暴力、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等任何违法违规或不当内容。
如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保证,导致运营方遭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投诉、起诉、行政处罚、索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维权支出),用户承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使运营方免受任何损害。运营方有权根据情况在其与第三方达成和解或被判令赔偿后,向用户进行全额追偿。
3.2 授予平台的使用许可
为了使平台能够向用户提供核心服务、保障平台功能正常运行、优化产品体验、推广宣传平台生态,用户在发布用户内容之时,即视为其已同意向运营方授予一项具有以下法律效力的使用许可:
- 许可性质:免费的、永久性的(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内持续有效)、全球性的(无地域限制)、非独占性的(用户可同时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可再许可(可通过多层级转授)的著作权使用许可。
- 许可目的范围:运营方可在以下目的范围内合理使用用户内容:
① 为向用户提供平台核心服务之目的所必需的技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将用户内容存储到服务器、在用户个人作品页和作品社区公开展示、向访问用户提供浏览与播放服务、进行内容审核、违规检测、格式转码、多端适配、CDN加速分发、备份与容灾等;
② 为宣传推广本平台品牌及优质创作者生态之目的,在平台自身的官方渠道(官方网站首页Banner、官方APP开屏、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官方公众号文章、线下宣传物料、行业大会分享、媒体采访案例、招聘宣传资料等)中对用户作品进行展示、引用、汇编、播放、摘录使用。运营方在进行此类推广使用时,将尽可能为用户署名(标注作者昵称、作者头像、作品链接等),但不保证在所有展示场景均有署名空间;
③ 为改进平台产品与AI服务之目的,在对用户内容进行严格的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彻底剥离与用户个人身份关联信息后,用于训练平台内部的内容理解模型、推荐算法、搜索排序算法、图像相似度检测模型等非生成类的算法模型改进,绝不直接将用户原始作品用于训练AIGC生成模型以产出竞争性内容;
④ 为履行法定义务、应对投诉与诉讼、配合监管调查之目的,提供相应内容作为证据使用;
⑤ 当用户内容在平台内被其他用户按照平台功能进行合法的二次互动时(如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点赞、评论、收藏、转发到个人动态、在站内聊天中分享链接、在作品合集栏目中收录等),运营方可按照功能设计进行正常的内容分发展示。
3.3 推广授权的可关闭机制
考虑到部分用户可能出于商业保密、个人隐私、准备参赛、待售作品等原因,不希望其优质作品被用于前述第3.2条第②项所述的平台推广宣传用途,平台已在系统设置中为用户提供一键关闭推广授权的功能入口。用户可在"个人中心-设置-隐私与权限-作品授权设置"页面中,关闭"允许平台在官方推广渠道中展示我的作品"这一开关。
用户关闭该推广授权开关后:(1)平台将不再将用户关闭开关之后新发布的作品用于本声明3.2条第②项所述的推广宣传用途;(2)对于用户关闭开关之前发布且平台已经在推广物料(如历史公众号文章、已印刷的线下海报、已投放的历史广告素材等)中使用的作品,平台可以继续使用至该推广物料的自然到期或库存耗尽,但不会再制作新的推广物料使用这些作品;(3)对于用户关闭开关前已被其他用户转发、评论、收藏产生的历史展示内容,平台不做回溯性删除,但将不再扩大其推广范围。
用户关闭推广授权,不影响运营方在其他授权目的(如技术存储、内容分发、合规检测等合法必要目的)下继续使用用户作品,也不影响其他用户按照平台正常功能对作品进行合法互动。
3.4 内容删除的效果
如用户主动删除其发布的某条用户内容,自删除成功之日起:(1)该内容将在平台前端公开页面中不再展示,其他普通用户无法再浏览访问;(2)运营方不再将该删除后的内容用于新的推广宣传物料;(3)但运营方仍可在以下必要范围内保留该内容的副本:①在后台备份服务器中保留不超过180天,用于应对可能的投诉追溯与司法取证;②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日志留存义务,保留访问记录与内容哈希值不少于6个月;③如该删除前内容已涉及有效投诉或司法案件,运营方有权为配合争议处理的目的继续留存至相关争议最终解决后不少于3年。删除行为不溯及既往,不影响删除前运营方及其他用户已依法获得的使用许可和已进行的合法使用行为的效力。
四、AI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与使用规则
4.1 适用法规与政策精神
针对本平台用户通过调用本平台提供的各类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包括但不限于AI绘画工具、AI文案写作工具、AI视频生成工具、AI音频生成工具、AI代码生成工具、AI Agent等,以下统称"平台AI工具")所生成的各类内容(以下统称"AI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与使用规则,本平台严格依据并遵循以下现行生效或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精神进行界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第三次修正版)及其最新修订草案中关于AI生成内容版权保护的精神;
- 国家版权局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版权问题的指导意见、典型案例批复及审判政策;
- 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等关于AI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的生效判决中确立的裁判规则。
4.2 AI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规则
综合上述法规政策与司法精神,结合本平台作为AI工具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就AI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本平台明确按照以下分层规则予以界定:
- (1)基本归属原则(用户享有):在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前提条件的情形下,用户作为AI生成过程的发起者、提示词设计者与生成内容的决策者,对该AI生成作品享有相应的著作权财产性权益与使用、收益、处分等合法权益,并可依法在著作权登记、商业使用、侵权维权等场合主张其相关权利:
① 用户输入的Prompt提示词、参数设置、参考素材选择等创作性投入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并非简单通用词汇、机械指令或公有领域信息,体现了用户个性化的审美表达、思想主题与创作选择;
② 用户使用平台AI工具的目的与生成过程本身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宣扬违法内容、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③ 最终生成的内容本身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不侵害他人在先合法权利。 - (2)运营方不主张版权:除本声明另有明确约定外,运营方不对用户合法使用平台AI工具生成的AI生成作品主张任何著作权、所有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不会以自身名义将该AI生成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对外授权、商业变现或提起侵权诉讼。
- (3)运营方的处置权保留:尽管运营方不主张版权,但运营方仍保留以下必要的处置权利:① 对于经用户举报、平台主动巡查或监管机关通知认定为违法违规、侵权或违反平台规则的AI生成作品,平台有权立即采取删除、屏蔽、下架、断链、禁止传播、禁止再次生成等必要处置措施,以消除违法违规影响;② 对于可能损害平台权益、声誉或违反法律法规的AI生成作品,平台有权要求用户删除,并追究用户相应的违规责任;③ 为履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内容安全主体责任,平台有权对用户生成的AI内容进行留痕、审核、检测、备案等合规处理。
- (4)平台基础模型的归属:特别说明:平台内提供的全部基础AI大模型、行业微调模型及其权重参数、推理引擎代码、训练数据集合等底层技术资产本身,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全部归运营方或其原始授权方所有,不因用户使用该模型生成作品而发生任何转移。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平台提供的AI模型进行反编译、逆向工程、蒸馏提取权重、批量探测提示词越狱、导出模型、部署私用副本等侵害模型知识产权的行为,违者平台将立即封号并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4.3 用户的合规使用义务
享有AI生成作品相应权益的同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以下合规使用义务与法律责任,运营方作为AI工具服务提供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 (1)输入合法性义务:用户应确保其用于生成AI作品的Prompt提示词、上传的参考图片、选择的风格参考、指定的参考人物肖像等所有输入内容,均具有合法的权利来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在先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输入受版权保护的他人作品原文、不获得授权上传他人肖像照片进行模仿生成、不得使用他人注册商标/Logo进行相似生成、不得要求AI模仿特定知名作者的显著独特风格到足以构成混淆或剽窃的程度等。
- (2)输出用途合法性义务:用户承诺其使用AI生成作品全部用于合法合规用途,不得将AI生成作品用于以下任何用途:
① 生成、传播违法违规或侵权内容(如生成涉政敏感图、盗版漫画、伪造证件、侵权品牌包装等);
② 以AI生成作品冒充他人真实作品进行投稿、参赛、出版、申请版权登记等,虚构原始作者身份(但用户根据本声明4.2条依法主张自己享有的AI生成权益的除外);
③ 使用AI生成的肖像、声音、形象用于诈骗、敲诈勒索、诽谤侮辱、深度伪造(Deepfake)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④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平台规则的用途。 - (3)风险自担义务:由于当前AI生成技术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受限于模型训练数据、算法能力的客观局限性,AI生成的作品可能存在:与现有在先作品存在局部元素相似、偶合构图近似、风格特征趋同、无意间包含与特定商标或品牌相似元素、包含可识别但未经授权的公众人物面部特征等客观风险。用户在将AI生成作品用于商业场景(如作为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企业品牌宣传素材、对外商用授权等)之前,应自行进行必要的版权查重检索、商标查询、肖像权排查、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并自行承担因未尽到审查义务而导致的一切侵权风险、索赔责任和损失后果。
五、平台内容授权使用范围
5.1 素材库与模板库资源的来源
为向用户提供便捷的AI创作辅助服务,本平台在"素材中心""模板广场""音效音乐库""字体中心""Prompt灵感库"等栏目中提供了丰富的创作辅助资源(以下统称"平台素材资源")。这些平台素材资源均由运营方通过以下合法合规渠道取得,并完成了相应的版权确权与授权链条审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 (1)运营方组织内部设计师、插画师、音效师、工程师团队自主原创制作的素材与模板;
- (2)与国内外知名图库、素材网站、音乐公司、字体厂商(如 Shutterstock、Pexels、Unsplash、站酷海洛、汉仪字库、方正字库、100Audio 等)签署正版年度商用授权协议,获得其素材资源的平台级转授权;
- (3)与平台认证的优质原创素材创作者签署《素材入驻与分成协议》,获得其原创素材的独家或非独家平台销售授权;
- (4)CC0(Creative Commons Zero,无权利保留)公有领域协议项下免费可商用的素材资源,运营方在二次整理、分类、标签化后形成的汇编版本。
5.2 授权等级与使用范围
平台素材资源按照授权范围的不同,划分为三大授权等级。每一个具体的素材、模板、字体、音乐资源详情页都会清晰标注其对应的授权等级、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用户在使用前务必仔细阅读对应资源的《授权说明》文档,具体等级如下:
- (一)个人学习版授权(免费用户基础权限):
适用对象:免费注册用户(未开通任何付费会员)
使用范围:仅允许用于用户个人的非商业性学习、研究、练习、临摹、作业、个人作品集展示(非盈利性)、个人社交账号配图等用途;
严格禁止:任何直接或间接产生商业收入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接单交付给客户的作品中使用、企业内部/外部宣传物料使用、自媒体商用(有广告分成/商单合作)、商品包装印刷、注册商标/申请版权、二次售卖模板等。 - (二)标准商业版授权(白银/黄金会员或单独购买):
适用对象:开通白银会员及以上等级的创作者会员用户,或单独购买了素材标准商业授权的用户
使用范围:允许用于常规商业项目,包括:接单为个人/中小客户制作的交付作品、企业自有品牌的线上/线下宣传物料(广告图、海报、PPT、官网Banner、公众号配图、短视频配乐等)、自媒体账号(开通流量主/接商单)发布内容、电商店铺商品详情页与主图、非限量版印刷品(印量≤50万份)、付费课程内部课件(不单独对外售卖素材本身)等;
限制条件:① 单个素材/模板不得用于超过5个独立商业项目;② 印刷品印量累计不得超过50万份;③ 不得将素材本身(或稍加修改后的素材)作为独立的商品进行二次销售、转授权、上传到其他素材平台获利;④ 不得作为企业/产品的Logo、注册商标、VI核心标识使用;⑤ 不得用于NFT数字藏品铸造、链上确权等特殊用途。 - (三)企业旗舰版授权(企业会员或书面定制授权):
适用对象:开通企业旗舰会员的企业用户,或与运营方签署了书面《素材定制授权协议》的客户
使用范围:在标准商业版全部授权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不限使用项目数量、印刷品印量上限可扩展至无限量、可用于企业Logo/商标/VI申请注册(需单独进行商标查重风险评估)、可用于NFT数字藏品铸造(需附加NFT授权补充协议)、可作为企业内部素材库在关联公司集团范围内共享使用等;
具体授权范围:以具体签署的《企业素材定制授权合同》约定为准。
5.3 违约责任
用户超出其实际获得的授权等级、授权范围使用平台素材资源的,均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与违反用户协议的行为。运营方一经查实或收到素材原始版权方的侵权反馈,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 (1)对用户发送侵权警告与版权合规教育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超出授权范围的使用行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 (2)限制或暂停用户对素材库的下载与使用权限;
- (3)要求用户按照对应素材企业旗舰版授权价格的2-5倍支付违约金;
- (4)将违规用户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取消其会员资格与创作者入驻资格;
- (5)因用户超范围使用导致素材原始版权方、字体厂商、音乐公司等权利人向运营方或直接向用户主张侵权索赔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和解金、判决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由超授权使用的用户自行承担;如运营方先行垫付赔偿的,有权向用户全额追偿。
六、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与处理流程("通知-删除"机制)
6.1 机制概述与法律依据
本平台严格遵循《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电子商务法》《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避风港原则"(Safe Harbor)及"通知-删除"机制的明确规定,建立了专业、高效、透明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受理与快速响应处理机制。任何合法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下简称"投诉人")在有充分证据证明本平台上由用户发布的某一内容(以下简称"被控侵权内容")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时,均可按照本章节规定的方式与流程向本平台提交书面侵权投诉通知,本平台将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
6.2 投诉受理渠道
本平台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受理中心(IP Complaint Center),由知识产权法务专员与内容安全审核专员组成联合处理团队。投诉人可通过以下任一专属渠道提交正式投诉,我们不接受通过客服私信、评论区留言、社交媒体@ 等非正式渠道的投诉,以确保投诉材料的完整性、证据链的可追溯性与处理流程的规范性:
- 专属投诉邮箱(推荐首选,响应最快):ip-complaint@opc-platfor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知识产权投诉】+作品名称+被控侵权页面URL");
- 线上投诉表单系统:平台官网底部"知识产权投诉"入口,在线填写标准化投诉表单并上传证据材料附件;
- 纸质投诉函邮寄:北京市朝阳区XX大厦智航方舟法务部-知识产权投诉受理组(收),邮政编码100020。
6.3 有效投诉通知的必备要件
为便于平台高效、准确地核查被控侵权事实,避免恶意投诉、虚假投诉损害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投诉人向本平台提交的侵权投诉通知必须同时包含以下全部内容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的平台将视为无效通知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撤回投诉:
- (一)投诉权利人的身份证明与权属证明:
① 如投诉人为自然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加水印注明"仅用于智航方舟平台知识产权投诉使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② 如投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③ 如投诉人为代理人而非原始权利人本人:除上述主体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原始权利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有权以其名义进行知识产权投诉、和解、签署相关文件并代为收取法律文书。
④ 权属证明文件(核心必备):能够证明投诉人对被控侵权作品享有合法、有效、完整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登记证书(国作登字-XX)、作品首发链接与发布时间截图、作品源文件/工程文件(PSD/AI/PR等分层可编辑源文件)、商标注册证与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页、专利证书(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权转让合同与登记证明、独占/排他许可合同、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权属判决书等。 - (二)被控侵权内容的精确位置与信息:
投诉人应当清楚、准确地指明平台上被控侵权内容的具体位置,以便平台能够准确定位并核查,具体包括:
① 被控侵权内容所在的精确页面URL链接(每一条单独列出,避免使用"整个网站""你们平台所有作品"等模糊表述);
② 被控侵权作品的发布者账号ID、昵称、发布时间截图;
③ 被控侵权作品的实际内容截图或预览图(以便与权利作品进行对比);
④ 如平台上存在多条侵权内容,应逐条列明并制作表格附件,统一编号对应证据。 - (三)侵权事实的具体描述与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
① 详细描述权利作品的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核心独创性表达特征、影响力与知名度等事实;
② 详细描述被控侵权作品与权利作品之间构成实质性相似(Substantial Similarity)的具体比对说明:逐点指出相同/近似的独创性元素,最好附具有标注的对比图(如"左图为权利作品,右图为侵权作品,红圈标记为抄袭部分");
③ 说明被控侵权行为侵犯了权利作品的哪一项或哪几项具体知识产权专有权利(如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发行权、商标专用权等);
④ 明确援引相应的法律条文作为侵权认定的法律依据(如《著作权法》第X条第X款)。 - (四)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确认:
投诉人应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并确认以上联系方式为平台送达各类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处理结果通知书、反通知转送函等)的法定有效地址,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无法送达的,相关法律后果与文书效力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 (五)真实性承诺与法律责任声明(必须签字/盖章):
投诉人必须在投诉通知的末尾签署以下真实性承诺函并由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投诉无效:
"本人/本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本投诉通知中陈述的全部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隐瞒关键信息的情形;本人/本单位是所主张权利的合法权利人或已获得充分合法的授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可能导致的全部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被投诉用户与平台因错误删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本投诉不实,本人/本单位愿意接受平台将相关信息提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自然人投诉人签字并加按指印;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4 平台的审查与处理流程
平台知识产权投诉受理团队在收到符合本声明第6.3条要求的完整投诉材料后,将严格按照以下内部标准化流程进行审查和处理,总处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复杂案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延长至不超过30个工作日,并提前通知投诉人延期原因:
- 步骤1:形式审查(1-3个工作日):对投诉人主体资格、权属证明是否齐全、投诉要件是否完备、被控侵权URL是否可打开访问等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投诉人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否则作退回处理。
- 步骤2:实质审查与侵权比对(5-10个工作日):由专业知识产权法务专员与内容审核专员组成联合审查组,进行实质性审查:
① 审查投诉人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确认版权登记证书真实有效、源文件参数与创作时间相匹配、授权链条完整无断裂等;
② 进行侵权构成要件比对:运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对双方作品的独创性表达部分进行逐点比对(注意排除公有领域元素、思想本身、通用设计元素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综合考量相似部分的占比、重要程度、是否构成核心表达、是否存在合理解释(如巧合、公有素材来源)等因素;
③ 涉及AI生成作品的特殊侵权投诉,还需额外核查:输入Prompt是否存在抄袭剽窃、是否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参考图/训练素材、生成结果是否与权利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等。 - 步骤3: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1-2个工作日):
① 认定侵权成立:经审查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控侵权内容确实侵犯投诉人合法知识产权的,平台立即采取以下必要措施:a) 对侵权内容执行删除、屏蔽、断开链接操作(即"避风港"下的移除义务);b) 对发布侵权内容的平台用户账号按照本声明第8条"重复侵权处理"规则进行梯度处罚;c) 必要时限制该账号的发布权限、作品展示权限,防止后续新的侵权行为发生;d) 根据《电子商务法》要求,将投诉通知与处理结果转送被控侵权内容的发布用户;e) 向投诉人发送《侵权投诉处理结果通知书》,告知移除情况和后续反通知可能性。
② 认定侵权不成立: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侵权成立(如权属证明不充分、相似部分仅为不受保护的思想或公有领域元素、被投诉内容有合法授权来源、属于合理使用等),平台将驳回投诉,不移除被控内容,并向投诉人发送《驳回投诉通知书》,详细说明驳回理由和补充证据的建议途径。投诉人补充新证据后可再次提起投诉,但不得以完全相同的证据和理由重复投诉。
七、反通知与申诉
7.1 反通知机制概述
为平衡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平台内容发布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利人滥用通知删除权、恶意打压竞争对手、错误投诉合法原创内容,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6条、《电子商务法》第43条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本平台建立了完整的"反通知"机制(又称"反申诉"机制)。被平台认定涉嫌侵权并被采取删除/屏蔽措施的用户(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如认为被控侵权的内容本身合法、不构成对投诉人知识产权的侵犯,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平台提交书面反通知,要求平台恢复被移除的内容。
7.2 反通知的提交期限与方式
- 提交期限:被投诉人应当在其收到平台转送的《侵权投诉通知》及内容被移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反通知。逾期未提交反通知的,视为被投诉人认可平台的侵权认定与移除措施,不再享有申诉权利,平台将维持删除/屏蔽状态,相关记录计入被投诉人账号档案。
- 提交方式:与投诉通知相同,通过 ip-complaint@opc-platform.com 邮箱或线上投诉表单系统提交,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通知申诉】+被控侵权内容URL+被投诉人账号ID"。
7.3 有效反通知的必备要件
反通知同样必须是书面的、包含充分事实理由与证据材料的正式文件,缺少以下任何必要要件的反通知将被视为无效并退回补正:
- (一)被投诉人的主体身份证明:与投诉人身份证明要求相同(自然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书),并注明被投诉人在平台的账号ID、昵称、绑定手机号/邮箱。
- (二)要求恢复内容的明确信息:被移除内容的原始页面URL、作品标题与简介、被移除的具体时间、平台发送的侵权投诉处理结果通知书编号、要求恢复何种内容(恢复全部或部分)。
- (三)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与事实理由(核心):
被投诉人应当详细说明其内容不构成侵权的具体理由,并附相应证据,常见的合法抗辩理由与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① 权利人不享有权利抗辩:证明投诉人并非真正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权利作品实为公有领域作品、提供更早的首发证据证明投诉人非原创、著作权登记证书系伪造等);
② 独立创作抗辩:提供被控侵权作品的完整创作过程证据:源文件(含图层/时间戳)、创作草稿、创作思路记录、早于权利作品发布时间的讨论记录、WIPO数字时间戳、区块链存证证明、独立创作过程录屏等;说明即使作品之间存在一定相似,也是各自独立创作的巧合;
③ 合法授权抗辩:提供其使用该内容已经取得权利人或合法被许可方的书面授权文件(著作权许可合同、素材购买订单与授权书、字体商用授权证书、音乐授权协议等);
④ 合理使用(Fair Use)抗辩:引用《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证明其使用属于为个人学习、介绍评论某一问题、新闻报道、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免费表演等法定合理使用情形,且未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未不合理地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⑤ 思想表达二分法抗辩:详细说明被指相似的部分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概念""创意""事实""方法""通用元素""公有领域素材"等,而非受保护的独创性表达;
⑥ 权利用尽抗辩:证明所使用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系权利人或其授权方合法售出后再次使用(适用于物权载体类作品)。 - (四)真实性承诺与法律责任声明:被投诉人必须签署以下承诺函(签字盖章):"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反通知所述全部事实与证据均真实、准确、合法;被控侵权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因反通知不实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中作为恶意侵权的加重情节、赔偿权利人与平台遭受的全部损失。"
7.4 反通知审查与内容恢复
平台收到被投诉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反通知后,将立即进入以下处理流程:
- 步骤1:形式审查与转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通知要件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立即将被投诉人的反通知文件及全部证据材料转送原投诉人,并在转送函中告知投诉人:如在收到转送后的15个工作日内,平台未收到投诉人已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立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起诉证明"),平台将届时恢复被移除的内容。
- 步骤2:等待期15个工作日:自反通知转送投诉人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的等待期。此期间内容仍保持删除/屏蔽状态。期间:
① 如平台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行政机关立案通知书)等起诉证明材料,平台将维持内容的删除状态,直至收到法院或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决定后再作最终处理,不再主动恢复;同时将该诉讼信息同步告知被投诉人;
② 如等待期满,投诉人未提交任何有效的起诉证明,视为投诉人认可反通知理由或放弃进一步追究,平台将在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自动恢复被移除内容在平台的展示与链接。 - 步骤3:结果通知:无论是否恢复内容,平台都会在处理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发送《反通知处理结果通知书》,说明最终决定及理由,以及后续可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
平台在本机制下的角色为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者,平台根据"通知-删除"与"反通知-恢复"流程作出的移除或恢复决定,均不构成平台对侵权与否的实质性判断或终局认定,也不代表平台对该争议的法律责任承担意见,最终的侵权认定与赔偿责任由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依法解决。
八、重复侵权处理
8.1 侵权档案与积分管理
平台对每一个用户账号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合规档案,全面记录该账号历史上所有被投诉成立的侵权行为(包括版权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肖像权侵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相关的投诉成立记录),并采用积分制(IP积分)进行量化管理,每一次被平台正式认定成立的侵权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积分,扣分结果将直接关联账号处罚措施。
8.2 梯度处罚标准
根据用户账号在任意连续12个月自然周期内的有效侵权投诉成立次数(即"重复侵权次数")和累计IP积分扣分情况,平台将严格执行以下梯度化处罚措施,以儆效尤:
- 首次侵权(1次):对用户账号发送书面知识产权侵权警告函(站内信+邮件),详细告知侵权事实、违反的具体条款、本次行为后果与后续再次侵权的处罚规则;责令用户3个工作日内提交《知识产权合规学习承诺书》;删除侵权内容;账号IP积分扣减10分。
- 第二次侵权(2次):视为重复侵权,给予账号功能限制处罚:作品发布权限、AI生成工具调用权限、素材库下载权限暂停7天;已发布的所有作品进入人工复审队列,审核通过后方可展示;账号IP积分再扣减20分;取消当前会员等级的全部推广权益30天;向用户再次发送严重警告并要求参加并通过平台的知识产权合规在线考核(80分以上及格),逾期未通过的延长限制期。
- 第三次侵权(3次):视为多次重复侵权,给予账号冻结(临时封禁)处罚:账号全部功能暂停30天;已发布的全部作品暂时隐藏(除账号本人外其他用户不可见);所有未结算的佣金、收益冻结30天直至无新的有效投诉方可解冻;IP积分再扣减30分;累计达到三次侵权的,同时永久取消该账号申请创作者认证、黄金会员升级、孵化项目报名、讲师入驻资格、任务大厅接单权限等全部平台高级权益资格。
- 第四次及以上侵权(4次+)/严重侵权:视为恶意侵权、情节极其严重,平台有权直接对账号作出永久封禁(封号)处罚:账号永久无法登录;账号内剩余未提现余额在扣除已认定侵权的相应赔偿款后(如不足需用户另行补足),可由用户本人通过客服渠道申请退回(如无任何余额则不再另行通知);已发布全部作品永久删除;与该实名主体关联的所有平台账号均同步封禁;平台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侵犯著作权罪等刑事责任的全部权利。
- 严重侵权直接封号(不计次数):对于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不适用梯度处罚,一经查实直接永久封号,并立即移送相关证据至司法/行政机关:
① 以侵权为业:账号发布的作品几乎全部为剽窃他人内容,本身无任何原创能力,明显以抄袭他人作品在平台变现获利为主要经营模式;
② 大规模批量侵权:单次或累计盗搬他人作品达到100件以上,或通过爬虫工具批量抓取平台内其他用户的原创作品并在该账号或站外牟利;
③ 制作售卖侵权模板:将他人原创作品打包为模板、素材、数据集在平台内外进行二次售卖获利;
④ 经法院/行政机关生效文书确认构成知识产权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⑤ 侵权行为同时违反刑法(如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涉嫌刑事犯罪。
8.3 恶意投诉与滥用通知权的反向处理
本机制同样约束投诉人一方。如平台在审查中发现,或被投诉人通过反通知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投诉人存在恶意投诉、虚假投诉、滥用通知删除权的行为(典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 明知自己并非真正的权利人却伪造权属证明材料提起投诉;② 将公有领域内容或非自己原创的内容冒充自己权利进行投诉;③ 明知对方系独立创作或有合法授权,仍出于打击竞争对手、敲诈勒索、恶意抹黑等不正当目的提起投诉;④ 提供伪造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文件等关键证据),平台有权:
- (1)永久驳回该投诉人的本次及后续所有基于相同理由的投诉;
- (2)恢复被投诉人的所有内容,并在平台公告栏发布澄清声明为被投诉人恢复名誉;
- (3)将恶意投诉人账号(企业主体)列入平台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再次使用投诉服务;
- (4)如因恶意投诉导致被投诉人或平台遭受损失的(如封号期间的收益损失、品牌声誉损失、平台人力投入损失等),积极协助被投诉人向恶意投诉人进行追偿;
- (5)情节严重涉嫌诈骗、诬告陷害、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刑事犯罪的,整理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九、免责声明
9.1 AI技术输出相似性免责
如本声明第4.2条、第4.3条所述,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具有"基于海量训练数据进行概率性生成"的内在技术特征,尽管运营方已尽最大努力在AI模型训练阶段进行数据合规清洗(尽合理努力排除未经授权的版权作品、在技术上部署去重机制、降低对特定作品的记忆概率),在内容输出阶段部署了图像感知哈希(pHash/DHash)比对系统、文本相似度检测算法、侵权关键词过滤、公众人物人脸识别、商标Logo特征匹配等多层级侵权检测拦截机制,但受限于当前AI技术发展的客观科学水平,平台无法百分之百保证每一次AI生成的输出内容均完全不与任何现有在先权利作品、已注册商标、已登记专利等存在任何形式上的近似、偶合或局部相似。
基于以上技术客观局限性,运营方仅作为AI工具与算力服务的中立提供者,对用户在使用平台AI工具生成内容后,因该内容与第三方作品的相似性而引发的任何侵权争议、索赔、诉讼、行政处罚等,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连带法律责任,相关一切法律后果与赔偿责任由作为生成决策主体与使用主体的用户自行承担。如运营方因用户使用AI生成作品侵权而被权利人一并起诉并被判令承担赔偿责任或先行支付和解金的,运营方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该用户进行全额追偿(包括已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以及商誉损失等)。
9.2 用户内容侵权连带责任免责
本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下的定位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传输等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ISP/OSP),平台本身不直接发布、编辑、修改用户上传的内容,所有用户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发布并独立承担责任。平台已依法建立本声明所述的完整"通知-删除"机制,尽到了法律要求的合理注意义务与事先审查义务。
根据《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避风港原则"与"红旗原则"的规定,除非平台在收到合格有效的侵权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移除措施,或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用户利用平台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即符合"红旗原则"的明显侵权情形),否则平台不对平台用户的内容侵权行为承担任何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权利人应首先依据本声明第6条"通知-删除"流程向平台提交合规通知,平台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移除即可进入"避风港"免责。
9.3 合作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免责
对于平台"培训课程"栏目中,由平台引入的第三方合作培训机构、外聘讲师(以下统称"合作方")独立制作、上传、讲授并对外销售的培训课程内容(含视频、音频、课件、作业、案例素材等),其知识产权归合作方或其原始权利人所有,课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侵权性由合作方独立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平台仅对合作方课程提供技术存储、分发、播放、交易结算等平台服务,不直接参与课程内容本身的设计与制作。平台对合作方课程的知识产权合规进行了合理的事前形式审查(要求合作方提交原创承诺函与关键素材权属证明),但不对课程内容的每一处细节都进行实质的侵权排查。如合作方课程内容引发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索赔或诉讼,由该合作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赔偿责任;但如平台在收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未按照"通知-删除"机制及时下架侵权课程,或平台明知或应知合作方课程明显侵权仍继续提供服务的,平台将在过错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9.4 外链与第三方内容免责
平台作品描述、评论区、用户个人主页等位置可能会包含用户自主发布的指向外部第三方网站(如外链图片、外链视频、网盘链接、第三方博客、电商平台店铺链接等)的跳转链接。对于这些非平台官方控制的外链跳转目标页面上的全部内容,平台无法进行实时的事前审查与持续的内容管控,因此不对任何外链页面上的内容知识产权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如您发现外链页面存在侵权或违法违规内容,请直接联系外链对应的目标网站管理员进行投诉处理,也可向平台举报该外链发布行为,平台将按照社区规则对发布外链的平台用户账号进行相应违规处理。
十、联系方式
10.1 知识产权投诉与咨询渠道
如您有任何与本知识产权声明相关的疑问、咨询、意见建议,或您需要提起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提交反通知申诉、报告平台存在的侵权内容、洽谈正版素材合作、申请商标/品牌授权使用等事项,均可通过以下专门渠道与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务团队取得联系,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封来信并及时处理回复:
- 知识产权投诉与法务专用邮箱(首选,工作日24小时内首响):ip-complaint@opc-platform.com
- 法务办公直线电话(工作日 9:30-12:00,14:00-18:00):010-XXXXXXX 转 分机号 8002
- 正版素材与内容合作商务邮箱:content-partner@opc-platform.com(适用于图库/素材厂商、字体公司、音乐公司、原创作者等洽谈正版授权入驻合作)
- 品牌商标授权合作邮箱:brand@opc-platform.com(适用于洽谈平台商标、LOGO、品牌名称的商业授权使用合作,联合活动冠名,周边衍生品授权等)
- 线下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大厦15层 智航方舟平台法务与知识产权部(收),邮政编码:100020。通过此地址邮寄纸质投诉函、律师函等法律文书,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并在信封右上角醒目注明"【知识产权函件】"字样,以便我们的前台第一时间转交法务团队处理。
10.2 响应时效承诺
我们承诺对通过上述渠道收到的各类函件、邮件、电话,严格按照以下时效标准进行处理与反馈:
- (1)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收到完整合格投诉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并正式书面回复处理结果,案件复杂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2)反通知申诉:收到完整合格反通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转送原投诉人,后续按本声明第7条流程处理并及时回复双方当事人;
- (3)一般咨询类邮件:3个工作日内回复解答;
- (4)商务合作类邮件:5个工作日内安排对应商务负责人电话或邮件对接。
如您认为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仍有可改进之处,或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本声明条款未覆盖的特殊情形,欢迎随时通过以上渠道向我们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迭代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系统,与所有权利人、创作者用户一道,共建风清气正、尊重原创、合法合规的AI创作协作生态。
—— AI创作孵化智航方舟平台 · 法务与知识产权部 ——